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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湛江市廉江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7人公告

来源:中公教育 | 发布时间:2024-09-14 12:19:02 |  访问:419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和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我市拟公开招聘7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聘用期限2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职位名称及人数

廉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7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是指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至报名时2年内);

6.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聘: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持残疾证);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需持就业创业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持就业创业证)。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纪律处分的;

(2)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以及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应聘用的情形。

(二)专业要求

不限专业。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9日至9月25日登录“廉江市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ljjcgkzp2024)自行报名,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资料自动校核,本人条件不符合公告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报考人员近期蓝底免冠电子照片(jpg、jpeg、png格式,10kb到100kb)。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困难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扫描件、或《五保供养证》扫描件、或《特困职工优待证》扫描件、或《扶贫卡》扫描件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扫描件;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扫描件;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及在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有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标注的扫描件。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26日9:00至9月27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人员报名不。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报名的考生登录“廉江市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四、优先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招考,优先聘用困难高校毕业生,剩余名额从其他考生中择优聘用。考试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先笔试后面试,由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但遵循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原则:

1.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等于招聘职位人数,则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直接获得体检资格,确定为体检对象。

2.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大于招聘职位人数,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岗位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小于招聘职位人数,则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直接获得体检资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空缺招聘职位由其他报考高校毕业生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岗位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主要测评基本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板块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遵循“优先招聘原则”,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到此比例时,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相关招聘信息。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

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板块公布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

六、体检

根据优先聘用原则和招聘考试办法,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列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

报考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板块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招聘单位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与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与廉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当地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待遇执行。

十、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按优先聘用原则和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十一、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并保留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考试、体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取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以上招聘各环节(笔试、面试、体检)时间为初定时间,如有调整、待定的,以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板块公告为准,请应聘者留意有关通知。

(六)咨询电话:0759-6628565(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就业培训股)。

(七)投诉电话:0759-6698006(廉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八)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4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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