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事处 审核:沈晓梅 文章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发布时间:2021-11-11 16:56:42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员,充实学校工作人员队伍,盐城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等工作人员5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身心健康。 4.学历学位符合《盐城工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5.应届毕业生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注明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高校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其它资格条件见《盐城工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上级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荣誉)及其它证书扫描件形成压缩文件,报名表、汇总表和证书材料压缩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rsc@ycit.cn和ycgxygkzp@163.com(需要同时发送至两个邮箱)。附件总大小不超过4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报名邮件需包含且只允许有报名表、汇总表和证书材料压缩包等三个附件。报名表、汇总表、证书材料压缩包所表述个人信息内容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 1.报名表、汇总表、证书材料压缩包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17:00; 2.报名信息核对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9日; 3.接受电话咨询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 联系人:吴老师、董老师,联系电话:0515-88298600、88168891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审核,若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中途不得改报其他岗位。一次填报两个(含)以上岗位或两次(含)以上分别填报不同岗位者,均视为无效报名。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报名所用身份证必须与到学校现场应聘使用身份证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2021年11月22日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s://www.ycit.cn/)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学校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于2021年11月22日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2021年11月23日8:30-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岗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结果于2021年11月24日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公布。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11月26日9:00-17:00到学校参加资格复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盐城工学院南校区润美楼一楼报告厅),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供招聘单位核验: 1.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空白未签订)。 2.本人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后提交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1-4岗)时间:2021年11月27日8:30—10:30。笔试内容以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 2.专业技能测试(3岗)时间:2021年11月2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测试。 4.各岗位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3岗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公布。 在笔试(1-4岗)、专业技能测试(3岗)合格者中,根据成绩(3岗成绩为“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其余岗位成绩为笔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如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不足3:1,按实际情况确定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将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公布。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心理测试 1.时间 面试前组织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要求 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试讲 1.时间 2021年11月28日面试、试讲,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试讲要求 1-2岗:规定内容的试讲(内容将通过学校主页公告)和考官现场提问。面试试讲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为面试试讲不合格,不予聘用。 3-4岗:考官现场提问。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2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3岗: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4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1.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的人数超过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1岗、2岗等教师岗人员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相关要求。 3.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聘用协议),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实际到校报到、正式上班后,学校与其签订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定岗定级。 5.聘用期间待遇: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学校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6.本次招聘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招聘工作日程改变的,将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提前公告。 7.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学校根据需要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在2022年8月31日前结束。递补拟录用人员,录用程序及各类待遇同上。 六、公开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98600、88168891 联系人:吴老师、董老师 七、公开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监督机关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68329 附件1: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xls 附件2:盐城工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盐城工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盐城工学院 2021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刘涛 |